一、 |
活動宗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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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正『菸害防制法』 98 年 1 月 11 日 起全面實施擴大禁菸場所, 餐廳業者必須於所有入口處張貼明顯禁菸標示,且不得供應與吸菸相關之器物,違反規定將被處新台幣 10,000~50,000 元罰鍰。許多餐廳為吸引顧客,非常重視「個性化」、「獨特性」或「設計感」,常常擁有特殊的餐廳設計風格,而自行創作禁菸標示,甚至有許多商家向外國購買創意的禁菸標示。因此,特舉辦此「個性化禁菸標示」設計賽,邀請具設計能力的學生或專業人員投入競賽,結合菸害與藝術,設計出獨特的禁菸標示 ,讓餐廳有更多元化的禁菸標示,吸引顧客對菸害防制的重視,共同創造美好的用餐環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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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辦理單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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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: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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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 |
參加資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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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中華民國地區之大專院校(含研究所)學生及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,皆可報名參賽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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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 |
徵求作品要求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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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 |
以餐廳禁菸為主題。 |
| 2. |
可放置在餐廳中任何地方的禁菸標示物,作品用途不限 ( 例:休息牌、掛飾、桌上裝飾物…等 ) 。 |
| 3. |
實物含實物作品尺寸不得超過 40c m* 40c m* 40c m 立方體,平面作品尺寸不得大於對開尺寸。作品之材質不限,以一般民眾容易自行 DIY 製作為主。 |
| 4. |
請附實物及作品設計之 電子檔案,圖檔解析度不可低於 300dpi ,限定 JPEG 或 TIFF 格式檔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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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、 |
報名須知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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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 |
報名送件期限:即日起至 7/15 止,以郵戳為憑。 |
| 2. |
不限個人及團體參賽件數,惟一份報名表限填一件作品。 |
| 3. |
報名表請上活動網站 www.smokefreepublicplace.com.tw 下載或 電洽 (02)2393-6586 陳先倫 先生索取。 |
| 4. |
請繳交報名表、作品說明之電子檔案及著作權轉讓書、實體作品各乙份,郵寄至 10051 台北市中正區鎮江街 5 號 2 樓「 2008 餐廳個性化禁菸標示物設計賽小組 收」 。 |
| 5. |
書面報名資料審查後概不退件,送件前請自行備分留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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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、 |
評審作業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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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 |
評分項目及標準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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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菸主題掌握: 40%
創意呈現: 30%
餐廳可利用性: 30% |
| 2. |
由主辦單位敦聘評審委員組成評選委員會,評選分 2 階段進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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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 |
初選 審查(預定 7/18 ∼ 7/25 ) :依實體作品審查,擇優選出 20 件作品入圍決選,並頒發入圍證明書乙式。 |
| 2. |
決選 審查(預定 7/28 ∼ 8/4 ) :審查以參賽者提供 A4 格式之作品說明及實體作品擇優選出前三名及佳作六名,評審結果如未達評審認定標準,獎項得予從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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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 |
評審委員對評選作品發生疑義時,得請創作人另提供作品相關資料。 |
| 4. |
對於評審結果有意見時,請於得獎名單公佈五日內,檢附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,逕向主辦單位提出異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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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七、 |
獎勵方式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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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 |
選出前三名及佳作,公佈於活動網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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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獎: 1 名, 3 萬元獎金,獎狀乙紙
銀獎: 1 名, 2 萬元獎金,獎狀乙紙
銅獎: 1 名, 1 萬元獎金 ,獎狀乙紙
佳作: 6 名,各 5 千元獎金 ,獎狀乙紙 |
| 2. |
成果發表記者會暨頒獎典禮(預定 8/15 ) :擇定 中部縣市 無菸餐廳表揚活動共同舉辦,將會場佈置成餐廳的設計,除頒獎表揚得獎作品外,亦介紹其他具特色的禁菸標示作品。 |
| 3. |
得獎作品上網刊載於「禁菸小舖」,供業者下載使用或參考自行製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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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八、 |
其他注意事項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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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 |
創作之作品若有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取消參賽資格, 若有任何爭議或糾紛之發生,概由創作者負相關法律責任, 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溯權利。 |
| 2. |
參賽之作品,若不符合參賽辦法之相關規定,一律取消參賽資格。 |
| 3. |
創作之作品若不堪移動、搬運,及容易破碎、變質、變形,不耐久存者,不宜參加。作品如因製作不良而損壞,無法進行審查,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。 |
| 4. |
參賽作品如非一人設計、製作,需註名所有參與人員姓名。 |
| 5. |
獎金超過新台幣 20,000 元, 依法需預扣 10 %所得稅 。 |
| 6. |
所有得獎之作品所有版權歸屬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擁有,主辦單位可無償作為宣傳、展示、刊登、報導及出版之用,不另支酬勞。 |
| 7. |
凡參加本次創作徵選者,視同承認本辦法之規定。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將修正公佈於活動網站 www.smokefreepublicplace.com.tw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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